为什么中介都在自己的微信名前加A,却没有律师在自己名字前加A?

换一个角度,如果人人都需要律师,个个通讯录中都有十个、八个律师,有没有律师加“A”?难说!

所谓的微信通讯录列表,带字面“A”的排在前面,其他的靠后。

带的“A”个数越多,自然越靠前。

为什么中介要加“A”?

是因为中介需要像景区一样排名,5A、4A、3A……?不是!

是因为中介太多,而且每个人用到中介的机会也相对较多。加“A”不外乎就是方便别人的同时,再方便自己。

再看看律师——

鉴于大家的法制意识不够强烈,使用律师的机会不够频繁,所以,微信通讯录里面本来就没有几个律师,甚至根本就没有律师。

作为手机的使用人来说——

如果通讯录里面有八个叫“张三”的人,那自然要在名称上做一下区别,否则,可能根本就区分不开,此“张三”非彼“张三”。但如何通讯录里面只有一个叫“李四”的人,那就一清二楚,不用做什么特别的备注。“律师”和“中介”亦如此!

作为通讯录的微信好友来说——

也许人家手机中有八个中介,那作为手机使用者怎么能八里挑一呢?甚至八个中介都可能是房屋中介,又如何从八个中介当中凸显出来呢?加“A”吧,一个不行,两个;两个不行,三个。总之,让手机使用者能够迅速找到自己。

尤其是那些不会“搜索”功能的朋友,加“A”就是一种优势,可以在通讯录中被优先翻到。

为什么法制意识不强?为什么通讯录中的律师少?

1.找律师的机会远不及找中介的次数。

每个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生中有几次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一辈子有多少个官司需要聘请律师?要说中介,每个人都可能与中介打交道。

中介机构有很多,主要的有贸易中介(提供贸易所需的资料、客户等相关信息),服务中介(提供第三产业信息,如家政公司),网络中介(通过网络形式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物流中介,房地产中介(包括租售),二手车中介(各种二手车服务信息),婚姻中介(安排相亲撮合婚姻)等等。

2.每个人的法律意识并不那么强烈,甚至根本就没有法律意识。

以常见的劳动纠纷、婚姻关系为例,多少人真正的有法律意识、法制意识?

老板扣押金了!扣就扣嘛,实在不退就算了。

公司要求加班了!加就加吧,有哪个公司不加班呢?

企业违法辞退了!维权也需要成本,还不如换家公司继续上班!

……

家暴了!家丑不可外扬。

老公有小三了!只要他回家就好。

夫妻关系不融洽!将就,将就。

……

当然,确实有客观的维权成本之类的因素影响大家的法制意识。

3.找律师的习惯远不及找医生的习惯。

其一,生病了,很多人习以为常地往医院跑,找张主任、刘专家;遇到纠纷了,很多人却习以为常地找关系、找度娘。不是太大的问题,都不会想到律师这个职业;即使有太大的问题,有些人也会自己去骚操作。

其二,生病了,给挂号费是应该的;遇到纠纷了,给咨询费是不行的。人生病了,首先想到的是看医生。哪怕是去看病,挂号被大家认为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哪怕是一家小诊所,一般也有象征性地收取挂号费。大家看了病,病好了,觉得挂号费是应该的;病没好,大不了抱怨一下浪费了挂号费。但一般不会事先就产生抵触情绪,凭什么要挂号费?

律师就不同了,一提及收取咨询费,直接都把律师拉黑了。人家心理想的是,MMP,问你两句还跟我要咨询费。

索性,律师都上不到很多人的通讯录。

换一个角度,如果人人都需要律师,个个通讯录中都有十个、八个律师,有没有律师加“A”?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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