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扇老母耳光拟撤职?官方回应,不知真假,以通报为准

12月2日,网传一份关于“11.28舆情事件”处置情况的报告中称,拟给予打母亲耳光的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王某撤职开除党籍的后续处理。极目新闻向多个部门核实其真伪,官方表示一切以通报为准。(极目新闻此前报道《黑龙江一女公务员掌掴79岁老母,被警方拘留15日,纪委已介入》

这份网传处置情况报告显示:2021年11月28日,有群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女子殴打母亲的视频,并被编辑成题为《黑龙江一女子讨要工资卡不成殴打年迈母亲》的视频在网上发布。舆情事件发生后,佳木斯市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责成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积极应对处置。

现查明事情的基本情况是,确认殴打老人当事人系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监察支队一级科员48岁的王某,老人为其76岁的母亲陈某。王某居住在母亲陈某过户到名下的房内,陈某则居住在长期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家,由儿子雇保姆在照顾。2021年11月26日16时30分,王某到母亲陈某住处,提出若要让她养老,就得把存折和身份证交给她保管;如果不听她的话,不用她养老,就签订断绝母女关系或不需要她抚养照顾承诺书。陈某未同意,王某便辱骂、殴打母亲。邻居听到争吵后向西林派出所报警。西林派出所出警到场处置,陈某反复强调家丑不可外扬,并说长期以来王某对她非常好,不需要公安机关处理。西林派出所民警现场作出调解,并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和劝离。

因老人陈某儿子长期在外地打工,便在客厅内安装监控远程连接手机,录下了老人被殴打的视频,并发送到亲属微信群,被陈某居住在北京的妹妹于11月28日上午发到了朋友圈,引发网友广泛转发。

事发后,向阳区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后,认定王某殴打60周岁以上老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于11月28日对其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1000元。市纪委监委已于11月28日进行立案审查,经初步核实,认为王某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并造成不良舆论影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拟给予王辉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并调离现岗位。

同时,拟给予王某实际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科科长诫勉谈话,拟予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书记批评教育,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深刻反思并做好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工作。

下步打算,加快立案调查,严肃追责问责。责成联合调查组加快调查,尽快查清过往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加强关心关爱,确保老人身心健康。责成市妇联、区妇联和老人所在社区干部,深入老人家中,做好心理抚慰工作,强化日常关心关爱,加强平时照顾保护,确保老人安享晚年;做好舆论引导,由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牵头,根据案件处置情况,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为核实上述网传内容是否属实,2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佳木斯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称,对王某立案调查的消息已对外公布,后续结果将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

“她还在拘留期间,对于她本人的工作调整方面,单位还在等相关通知。”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称。

“对于网上流传的报告,我们从来没有接到过这样的文字,无法证实它的真假。”佳木斯市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对于王某的调查结果已于11月30日发布到“佳木斯政务”公众号上。

极目新闻记者在“佳木斯政务”公众号上看到名为《依纪依规依法处理殴打母亲的子女 在全市开展“孝老爱亲”活动》的文章:11月28日,佳木斯市一段女儿殴打母亲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众多网友愤怒。据了解,当事人王某为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当事人殴打老人,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并处以罚金的决定。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对王某立案审查,将依纪依规依法处理。妇联、社区等做好其母亲的关心关怀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在全市广泛开展“孝老爱亲”活动,以此事件为反面案例,强烈谴责挑战社会道德伦理底线的恶劣行为,大力弘扬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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